景政办发〔2021〕64 号
景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关于公布实行证明事项(第六批)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
各乡镇人民政府,县政府各部门,县属各企事业单位,驻景有关 单位:
为深入贯彻落实“放管服”改革,优化营商环境有关精神, 提高政府服务能力,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,根据《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<白银市全面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(市政办发〔2020〕19 号)《景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<景泰县全面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(景政办发〔2020〕38 号)及《景泰县贯彻落实市上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年工作方案》(景政办发〔2021〕41 号)的要求,现将景泰县实行证明事项(第六批)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予以公布,各相关单位应及时制定或更新承诺书范本、工作流程、修改办事指南等内容,并在政务服务网站、门户网站、宣传栏、办事 窗口等载体进行公布,请抓好贯彻落实。
景泰县实行证明事项(第六批)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
序号 | 承办单位 | 可承诺制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名称 | 证明材料 | 实施方式 |
1 | 景泰县农业农村局 | 渔业捕捞许可审批 | 户籍证明 | 可自行选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|
2 | 采集、出售、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
物(农业类)审批 |
身份证明 |
可自行选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| |
3 | 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 | 身份证明 | 可自行选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| |
4 | 农药经营许可 | 营业执照、身份证明 | 可自行选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| |
5 | 水产苗种产地检疫 | 营业执照、身份证明 | 可自行选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| |
6 |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 | 营业执照、身份证明 | 可自行选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| |
7 | 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 | 营业执照、身份证明 | 可自行选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| |
8 |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核发 | 驾驶人身份证 | 可自行选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| |
9 | 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 | 营业执照、身份证明 | 可自行选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| |
10 | 景泰县财政局 | 中介组织从事代理记账业务行政许可 | 专职从业人员从事专职工作或具有3 年以上工作经历 | 承诺书 |
景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2021 年 7 月 13 日